政策依据: 河北省劳动厅《关于印发【关于建立职业指导员制度工作意见】的通知》(冀劳 <1996>106 号)
申报条件:到公共职业介绍机构招聘的用人单位
申报材料: 企业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办理程序: 1 、要求公共职介机构提供职业指导的用人单位,到人力资源市场职业指导室领取并填写职业指导登记表,进行指导登记。
2 、职业指导人员阅读职业指导登记内容,并根据指导对象提出的问题,确定指导的形式和指导人员。
3 、组织进行集中指导或个别指导。
4 、对接受指导单位实施跟踪调查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