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承德市残疾人联合会
关于开展2012年就业援助月活动的
通 知
各县、自治县、区人力资源和和社会保障局,残疾人联合会:
按照河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开展2012年就业援助月活动的通知》(冀人社字[2011]372号)精神,我市定于2011年12月20日至2012年1月20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就业援助月系列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帮扶到人、岗位到手、政策到位、服务到家。
二、活动时间
2011年12月20日至2012年1月20日。
三、援助对象
(一)符合认定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重点包括:长期失业人员,历年积累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零就业家庭中的登记失业人员,部分与国有企业协议解除劳动关系人员,森工企业和独立工矿区困难企业下岗失业人员。
(二)残疾登记失业人员,其中重点是残疾大中专毕业生、家庭贫困和一户多残家庭中的残疾人。
(三)本地确定的其他重点援助对象。
四、工作目标
(一)辖区内每一位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都能够得到登记认定,并纳入到当地就业信息监测制度,实现实名制的登记管理和援助服务。
(二)辖区内每一位未就业的援助对象都能够得到至少1次职业指导、3次职业介绍服务;零就业家庭中至少1个登记失业人员在活动期间实现就业。
(三)辖区内每一位符合政策条件但未享受相关扶持政策的援助对象都能够及时享受到政策。
(四)辖区内每一位有就业能力、有就业愿望的残疾人都能够进行登记,得到“一对一”的就业服务,其中符合条件的残疾人能够享受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和养老保险补贴政策等残疾人专项就业扶持政策。
(五)辖区内的居民能够了解到国家和地方的就业扶持政策主要内容和本次专项活动的开展时间、服务内容,每一位援助对象都能够了解到具体援助内容和相关政策。
五、工作安排
(一)深入基层,摸排调查,掌握基本情况。各县区要在2012年元旦前,深入基层摸查援助对象面临的实际困难,进一步完善基础台账,对需帮扶人员实施动态管理,充分了解他们的就业需求,制定针对性的具体帮扶方案,以全面实施服务承诺制度为抓手,创新活动方式,强化服务措施,突出援助成效,切实帮助一批就业援助对象实现就业、稳定就业。
(二)上下联动,责任包干,实施具体援助。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将援助月活动与本地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紧密结合起来,组织本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人员到基层参加援助月活动,与街道、社区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工作人员一道,组成援助小组,实行分片包干,共同开展情况摸查、政策宣传和具体援助工作。
(三)搜集岗位,多措并举,帮助困难人员实现就业。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就业援助月活动期间,要集中搜集、挖掘一批就业岗位,通过举办大型招聘会,广泛发布用工信息,送岗位入户等有效措施帮扶困难人员尽快实现就业。各县区举行大型活动要制定周密的安保方案,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活动平稳有序进行,杜绝不安全事件的发生。
(四)上门入户,对困难人员实施重点帮扶。 各县区残疾人联合会要组织各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工作人员和社区残疾人专职委员,深入残疾人家庭,与残疾人援助对象开展“一对一”、“面对面”的结对帮扶活动,宣传就业政策法规,了解残疾人就业和培训意向,提供用人单位用工需求信息,落实各项就业帮扶措施。各县区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要及时将就业援助月活动中新登记失业的残疾人录入残疾人培训实名制统计管理系统。
六、工作要求
(一)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残疾人联合会组织要高度重视就业援助月活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共同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提前协调落实专项活动所需经费和相关政策资金,组织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全面开展就业援助月活动,并及时相互沟通工作进展情况。
(二)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残疾人联合会组织要设专人负责就业援助月活动的相关工作,并结合自身职能,做好本部门的相关统计,汇总上报本部门、本系统的有关工作情况。请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于2012年1月23日前将就业援助月活动情况总结和统计表(见附件1)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县、市、区残疾人联合会于2012年1月23日前将就业援助月活动情况总结和统计表(见附件2)报市残疾人联合会。
联系方式
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人:毛健
联系电话:2025855
传真电话:2023399
承德市残疾人联合会
联系人:王久龙
联系电话:2155846
传真电话:2154975
附件1:2012年就业援助月活动情况统计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负责填报)
附件2:2012年就业援助月活动情况统计表(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负责填报)
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承德市残疾人联合会
二0一一年十二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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