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就业服务局
关于参加“2011年度河北就业十件大事”评选活动的函
各就业促进会会员单位:
现将《关于开展推荐“2011年度河北就业十件大事”评选活动的通知》发给你们,请各会员单位根据《通知》要求,认真开展“2011年度河北就业十件大事”的评选推荐活动。各会员单位至少报一件大事,并于11月24日前将《2011年度河北就业十件大事推荐评选表》填好后,以电子邮件或传真的方式报市就业服务局办公室,由市局汇总后统一报省就业促进会。
联系人:张昊
联系电话:0314-2022135(传真)
承德市就业服务局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关于开展推荐“2011年度河北就业十件
大事”评选活动的通知
冀就会【2011】9号
省就业促进会会员单位:
为总结宣传2011年我省在就业工作中取得的成绩和经验,按照中国就业促进会《关于开展2011年中国就业十件大事及地方创新事件征集活动的函》(中就函字【2011】10号)要求,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委托,省就业促进会决定开展“2011年度河北就业十件大事”推荐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评选范围
凡是2011年度发生的对我省就业工作产生重大影响、社会广泛认可、有代表性和全局意义的政策、活动、事件等均属于推荐评选的大事。
1、党委、政府为应对危机、稳定和促进就业做出的并有实效的重要决策和出台的重要政策。
2、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政府部门在促进就业工作中开展的富有成效的重大措施和活动。
3、目前就业工作出现的具有标志性的新特点、新变化、新问题。
4、各地、社会各方面创造性地贯彻落实更加积极就业政策,积极开展就业促进工作的新成果、新经验、新典型等。
二、推荐评选方法
1、推荐评选活动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主办,省就业促进会承办。各地由设区市就业服务局负责,各县(市、区)的推荐评选表送至设区市汇总报省。省就业促进会中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会员将推荐评选表直接邮寄省就业促进会秘书处。
2、各地各单位按照推荐评选范围和要求,将10件大事填写到推荐评选表上邮寄或传真至省就业促进会秘书处。
3、推荐评选10件大事一定要体现广泛代表性、社会公平性和促进就业实效性。
4、推荐评选活动截止日期为2011年11月25日。请各地各单位和各会员及早准备,认真筛选,务必将推荐评选表及相关文字图片资料按时寄报我会秘书处。
最终评选出2011年度“河北就业十件大事”将上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就业促进会和省委、省政府及省直有关部门,同时也将在有关媒体上向社会公示和宣传。
联系 人:卢素峰
联系电话:0311-88616761
地 址:石家庄市维明北大街118号405室
邮政编码:050051
邮 箱:hbjycjh@126.com
附件:2011年度河北就业十件大事推荐评选表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八日
附件
2011年度河北就业十件大事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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